首页 > 旅游线路 > 国内旅游 > 宜昌海口往返心悦海湾双飞6日游 |
| |||||||
第一天 宜昌 海口 宜昌 - 海口 【北京首都航空公司】 5395 10:15 - 12:20 ,飞行约2小时5分 客人自行前往宜昌三峡机场,乘机飞往海口,前往美丽的椰城-海口,去感受海南岛的美景,海南人的质朴,海南的悠闲生活方式;专人接机入住酒店,整装待发,准备迎接第二天的之旅。 第二天 海口 三亚 海口 - 三亚 早餐后,前往冯小刚2014年贺岁喜剧《私人订制》外景拍摄地、素有“中国马尔代夫”之称的国家4A级景区【蜈支洲岛】(上下岛及游览时间约120分钟/不含潜水项等海上项目),放逐心灵的世外桃源,岛上绮丽的自然风光将给您带来美丽感受;游览【椰田古寨】(游览时间约120分钟)了解少数民族风情与少数民族同胞同乐,了解苗家银饰,苗家蜡染,海南椰制品的制作工序,了解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同时,还可以欣赏到盛大的苗族歌舞表演。 第三天 三亚 三亚 - 三亚 早餐后,亲临冯小刚执导,葛尤、舒琪主演的《非诚勿扰2》情美大片拍摄地、海天仙境、热带天堂【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】(游览时间约120分钟),是上帝遗落在凡间的天堂,一览亚龙湾美丽海岸线。以“爱”为主题,以游客为中心,“爱自己、爱家人、爱生活”【亚龙湾爱立方滨海乐园】(游览时间约90分钟)远古文化与现代、时尚气息的完美结合,领略大自然的魅力与惬意,海上娱乐令你享受激情和梦想,海底探幽带你走进童话世界,冰上芭蕾带给你的青春活力和激情四溢,来海南,来爱立方,感受一下海南岛的冰火两重天吧! 第四天 三亚 三亚 - 三亚 早餐后,游览著名的5A级景区【南山佛教文化苑】(游览时间约120分钟),观赏世界之最的108米高海上观音圣像,沐浴南海仙风;揭开尼泊尔神秘的面纱,游览天竺圣迹---佛陀馆,该馆仿照11世纪后期尼泊尔阿尼哥时代的建筑风格设计建造,以最古老的大型覆钵式佛塔为主体,周围环绕数个代表不同历史时期的尼泊尔佛舍组成,让您不出国门即可遇见尼泊尔风情,在蓝天下聆听着加德满都的风铃声,与佛祖释迦牟尼隔空对话,洗涤心灵,回归恬静;游览国家4A级景区、热带海滨公园【天涯海角】(游览时间约120分钟),海天一色,烟波浩翰。 第五天 三亚 海口 三亚 - 海口 早餐后,参观全国奥特莱斯之巨无霸【万宁首创奥特莱斯】(游览时间约180分钟)首创奥特莱斯倡导“纯正时尚生活体验”,结合中国国情将流行全球的奥特莱斯购物、世界级休闲商业集群、原味欧美生活新都市进行融合,不仅提供优质实惠的品牌商品,同时呈现全球同步的时尚生活。前往海南农垦经济作物示范基地【万嘉果园景区】(游览时间约80分钟);入住酒店。 第六天 海口 宜昌 海口 - 宜昌 【北京首都航空公司】 JD5396 18:40 - 20:50 ,飞行约2小时10分 早餐后,自由活动,自行安排;结束本次愉快的 “国际旅游岛”之行,团友集合专人送机,返回温馨家园。 | |||||||
费用特别说明 ★交通:经济舱往返机票(含机建燃油费),海南一地接送站服务。海南一地全程旅游资质车辆,空调旅游车。 住宿:全程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,一晚海口品牌酒店、一晚兴隆挂四星温泉酒店、二晚三亚海湾维景国际酒店海景房。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。如遇单男单女时,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;如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时,游客现补单房差。(1、酒店安排双人间,大床房须提前预定,单房差须个人自理;2、海南酒店多为旅游度假酒店,标准较内地偏低。海南旅游旺季期间,如遇行程中酒店房满,将安排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。3、从2015年12月份,三亚市政府为更好规划三亚酒店的管理,三亚地区,未挂星级的酒店整体统一将《酒店》2字变更为《旅租》替代。) ★用餐:全程含7正5早,早餐为酒店自助早餐,团队正餐十人围桌、十菜一汤,正餐标25元/人(如自愿放弃用餐费用不退)所有餐均不含酒水。不足10人根据标准团餐餐标安排,按每人1菜菜量相应减少。 ★景点:报价包含景点首道门票(不含景区内设自费项目)。如凤凰岛海洋秀不能正常开演,则换成夜游三亚湾。行程中赠送项目,自愿放弃费用不退。 ★导游:专业中文导游持证上岗,贴心服务讲解。偶遇发团人数不足10人,专业司机兼导游或者免费升级同类其它产品。 ★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(保额10万元/人)。 ★基金:已含海南景区及酒店政府基金。 ★儿童:儿童优惠价格,仅含机、车、餐费用(不含早餐),景点门票儿童超高费用自理。 ★单房差。 ★门票:行程中注明需要另行支付的自费景点。 ★因交通延阻、罢工、天气、飞机机器故障、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。 ★酒店内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传真、收费电视、饮品、烟酒等个人消费。 ★当地参加的自费以及以上“费用包含”中不包含的其它项目。 ★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航空意外保险,建议您在报名时购买。 | |||||||
行前解约说明 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,应当承担实际发生的费用;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旅行社按《旅游法》第六十六条解除合同的,旅行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: ★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%; ★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%; ★行程开始当日,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%。 ★当上述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时,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,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。 | |||||||
| |||||||
旅游线路推荐 | ||||||||||
| ||||||||||
服务保障
旅游品牌大社 100%旅游保障 7×24小时客服服务 |
支付方式
支付安全保障 付款说明与使用帮助 付款方式 |
签署旅游合同
签署旅游合同 预订常见问题 旅游预订方式 |
开始旅行
其它服务事项 关于旅游保险 服务建议与投诉 |
Copyright © 2016-2025 版权所有 宜昌天鹅旅行社有限公司 鄂ICP备19025748号-1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:L-HUB-YC00057
公司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二号楼 电子邮箱:807206713@qq.com |